全网知识馆 星光不问 论 恶 (一):恶的现象

论 恶 (一):恶的现象

文/王建平

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名以行。——罗兰夫人

一、恶的现象

1

这个世界存在恶吗?

这似乎是一个具有明确答案的问题。抛却宗教式不分敌我的仁爱情怀,也抛却灵修者“你和宇宙本是一体”的高深理论,去想象一下二战时一批又一批被送进毒气室的犹太人,再去想象一下1937年南京一批又一批被送到死人坑的中国人还有那些砍了太多人头而变钝的军刀,把眼光放到韩国N号房的那几位年轻人身上,放到那个把中国女留学生残忍杀害的美国人身上,然后打开新闻,随便搜一搜,哪里的患者刺死了医生,哪里的幼儿园猥亵了孩子……一瞬间,我们似乎能够闻见一股恶臭的味道,四面八方弥漫而来。我们发现这个问题应该用另外一种方式去提问:这个世界的恶为什么会这么多?

你有什么感觉吗?是恐惧还是愤怒?

你是出于什么立场产生这样的情绪?你觉得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恶与你无关?有多少人看了新闻后总是乏味地感慨: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等等,说这句话的你是谁?你确定自己不是恶魔?

鲁迅先生有句名言,他说:我向来不惮于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中国人。中学老师很有教养地根据教科书的提示,告诉我们这句话是有时代背景的。但如今信息更发达了,国外似乎一片“水深火热”,这句话不仅适用当下,似乎还可以改成这样:我向来不惮于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地球人。或者是:我们不惮于用最大的恶意相互揣测。

外星人是怎样的,我没有亲见,不在我的讨论之列。

妄加揣测算不算一种恶意?当我们不惮于怀揣他人恶意时,是否已经不再属于善的范畴?那么,一个恶人去揣测另外的恶人,是不是显得有些滑稽?

那些千方百计引诱我们去吃瓜的网络平台算不算恶?如果算,这种恶绝对是有组织有计划的。但没有一条法律,甚至在不成文的道德中也不存在这种规矩,不允许我们为煽风点火提供平台,因为平台是“中立”的。于是,只要它针对一个热点抛出“你怎么看”,就有数以万计的人纷纷表态,难以数计的言论通过匿名的方式,通过正义的包装粉墨登场。那场景真叫热闹,如同一个虚拟的示众的看台,人头攒动,万众一心。但这种热闹中有某种心照不宣的恶意在流动,就像一条隐形的毒蛇,至于它最终伤害了谁,没人在意。

那些在网络上活跃的“正义之士”算不算恶?似乎是算的。因为每个人提起“键盘侠”都会皱一皱眉头,指责他们总是掀起网络暴力。但很奇怪的是,他们和指责他们的人似乎像太阳和月亮,昼夜不可相见。比如一个明星遭到了“键盘侠”的谩骂,骂得可真是难听啊,可以理直气壮地诅咒他(她)去死。一波接一波,轮番轰炸,看上去他们之间非但有交集,还有不共戴天之仇。咦,这时指责“键盘侠”的人去哪儿了?消无声息。可怜这个明星因此得了抑郁症,有天竟然真的如“键盘侠”所愿,自杀了。于是日夜轮转,“键盘侠”们像潮水一般退却,另外一股声音浮上岸来,纷纷指责“键盘侠”们,认定明星的死就是这些人害的,他们每个人都有罪。稍有文采的人还会抛出一些金句,比如:雪崩发生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等等,你确定自己不是其中一片雪花?如果是,你有没有花一秒钟的时间问一问自己,该如何用雪花的身份去偿还罪孽?如果不是,你有没有花一秒钟的时间去思考这些恶意的真身和起源?还是打完一句评论就算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也就是说,你最终无非是想证明自己是个善人?这种证明是否是一种自私?自私是不是一种恶?

关于“键盘侠”和指责“键盘侠”的人能如此自觉地轮岗,以我的智力实在不能理解其中的规律。但后来我也想通了,其实他们也是指责“键盘侠”的“键盘侠”,身份并没有什么区别。没有人觉得自己指责了谁,也没有人觉得谁指责了自己,两者各偿所愿,相安无事。

这些键盘侠,以及指责“键盘侠”的“键盘侠”们,用赤裸裸的事实告诉我们,恶不仅是一种概念,它还是一项事业,一种意识形态,甚至是一种地下形成的产业链。换言之,有多少人以“造恶”为生?他们,这些智商高度发达的人,这些深谙营销之道的人,非常精确地知道如何摧毁一个人。只需要从道德上入手,一张图片,一段录音,再辅以宣传造势,就能制造出一个屠宰场,无需法律的帮忙。他们只需要点燃导火索,剩下的事全交给别人,资源实在太多,有那么多的道德君子不喜欢思考(或自以为思考得很深入),喜欢举着隐形的大刀横冲直撞。能把一个出轨的人抓个现行自然是最好的,再不济就捕风捉影,搞一些三人成虎的伎俩,只要和道德有关的就行,因为这能挑逗人们过分敏感的神经。一旦神经被挑动,就没人在意真相。更何况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这一生在道德上不可能做到完美。他们也同样知道,指责一个人的道德,比如骂小三,骂渣男,这是一件“三观很正”、安全系数很高的事。

《圣经》的《约翰福音》中就有这样一段话: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他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他们说这话,乃是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

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说,主阿,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虽然这些意图算计耶稣的人用心险恶,却有自知之明,实在值得褒奖。但如若这些人都戴了面罩,都隐了姓名,这妇人大概也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耶稣自然也没有底气能够在地上画字。罪恶,是见不得人的,因为它伴随着深深的羞耻感。人们要隐藏的不是罪恶欲,而是羞耻感。一旦能够遮蔽,我们所能想象的一切恶意就会泛滥成灾。

叔本华在《论世间的苦难》中说,比之于善,恶是具有确定性的因素。换言之,只要你智力正常,不是睁眼瞎,就能够在生活中看见恶行。这种恶行古已有之,未来大概也还会有,简直是社会的常态。这足够让我们产生一种错觉,人性当中是包含着恶的。为了防止恶,所以我们需要法律,需要社会机构去执行法律。就像周伯通的左右互搏术,我们既然知道自己不完美,就得自己和自己打架。法律越完善,人为因素就越少,恶就能得到最大程度的遏制。

这种方法有用吗?当然有。但号称民主先行的西方国家并不介意贩卖黑奴,也并不介意屠杀印第安人,更不介意把鸦片输送到中国。比如黑奴这件事,大约怎么看都与人道相悖,于是许多神学家经过共同讨论,一致认为黑奴算不得人,所以也并不违背上帝的旨意。这和孔乙己“偷书不能算偷”的思维逻辑惊人的相似。

不要小看这件事。为了让黑人的遭遇看起来不那么“恶”,许多高智商人士可是绞尽了脑汁。他们不仅研究黑白人种的头骨,进行“严谨”的科学实验,验证黑人确实尚未进化,同时还采用了当时心理学最高技术——智商测量,用数据来验证黑人比白种人要低级。也就是说,要做恶是可以的,但得有理论支撑。一旦有理论基础,比如日尔曼民族确实是最优秀的民族,就可以大开杀戒而不觉得自己犯下罪行了。

令人发指的恶行往往都具有理论基础。社会达尔文主义即是一例。我们去阅读《战国策》,会发现这些君主们并不介意去屠杀别国子民,却很介意发动屠杀战争的理由。这理由一定得找得好,最好能够用上天的旨意。哪怕上天没有旨意,大可在哪个地方埋下一块石头,石头上刻一些暧昧的提示,告诉人们所谓的侵略,其实是替天行道,真正的天子就藏在民间。中国历史上的谋权篡位伎俩无非如此。

能做不能说,这意味着羞耻感于人的重要性。而这种羞耻感大都时候靠道德维系。那么道德和恶的关系又是怎样的?

2

关于道德,新文化运动中的知识分子其实作了许多的反思,但这种反思似乎在某个节点被拦腰截断。也就是说,我认为中国的启蒙运动自五四运动之后依然在徘徊,如果我们是活在几百年后的人物,用未来的视角去看待自身的历史,想要把百年的变革做一总结,那就是中国的所谓思想运动,似乎仍处于启蒙阶段,而这阶段本身摇摇欲坠,不容乐观。

这是一个社会学的问题,我们撇下不提。我们的重点是:为什么道德(当然,我们也可以习惯性地将其描述为“封建道德”,以撇清其和我们自身的关系)会成为反思和启蒙的重点?道德不是代表着良善吗?君不见我们把什么事情都往道德高地上推送?为什么在道德面前,我们每个人都会神经衰弱经不起刺激?

道德本身是一种大众化的思维模式,更简单一点说,它是一种社会规范的判断,而且是二元论的判断。此为善,那么彼为恶。此为好,则彼为差。但这种模式在运用时会碰见许多问题。要思考这些问题,许多人的思维能力跟不上。所以他们判断的标准往往是“我认为”,但用“我认为”似乎稍显底气不足,于是他们也会同时提出“别人也这么认为”,“从来就这么认为”……一旦“大家都这么认为”,那么不管如何就可以定性了。

从这种思维模式出发,道德和恶是水火不容的,是尖锐的对立面。但事实显然并非如此简单。二战著名的战犯艾希曼就是把犹太人(其中还有不少婴儿)送进毒气室的主犯,他在审判时说,在那种境遇里,他没有理由不执行元首的意志。这句话如今看来似乎是一种辩解,那么我们就来看一看奥斯维辛的幸存者怎么说。一位奥斯维辛幸存者回忆说:“在我认识的党卫队队员中,几乎没有一个人说不出自己不曾救过别人的性命,虐待狂是少数,真正具有病态主动犯罪的不超过百分之五至十。其他的都是完全正常的人,他们完全能分辨善恶,他们都知道发生的是什么事。”(原文引自海因茨·赫内的《党卫军》)。许多纳粹军官在被审判时辩称:作为一个军人,执行法律和服从命令是天职,何罪之有?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发出一阵嘲笑,说道:“这不是道德的问题,是他们选择道德的标准出了错,怎么可以把执行命令和人命相提并论?”恭喜你,答对了。但你之所以答对,是因为你没有沉入和他们类似的情境当中。但是等一等,你怎么确定你选择的道德标准就是对的?

上个世纪已经有数位心理学家验证了一个结论:人一旦陷入集体情境,就会失去是非判断能力。也就是说,只要环境允许,或者在环境的压力之下,你我都有可能会犯下可怕的恶行。而且,我们犯下恶行后还会将其合理化。这个过程和纳粹军官的辩解多么相似!他们难道不是试图将一切合理化,以证明自己之所以犯下恶行,是出于一种外界不可抗拒的力量?你哪来的自信觉得自己会比他们强?

恶是什么?恶是大多数人“不自知”的行为。在道德标准的选择上,没有想象当中那么容易。之所以犯下恶行,是因为当时当地换成其他人,也会这么做。大家都会这么做,所以恶就不成为恶。只要有这个合理化的前提,任何人都能够舍弃自己的羞耻感。从这个角度看,历史上的恶行并非是由恶人犯下的,做恶的大多数是普通人,而且他们不以为这是恶。这意味着恶离我们并不遥远,只要情况有所变化,情境随风向逆转,你身边的熟人甚至是恋人、亲人,都会换上另一副面孔。这种令人不寒而栗的结论在历史中并不是没有上演,但却容易被人遗忘,在一定程度上,这种遗忘是被“鼓励”的。因为一旦它成为人类固有的标签,我们的内心就经不起检验。它似乎是我们身上难看的伤疤,穿上一件衣服就足以遮盖。但这种方法意味着历史很容易再次重演,因为我们被自己的真实面目给吓着了,我们不知道如何向后代交待原委,只好删删改改,把好的历史留给他们。

从任何角度看,人类没有从如此多的苦难中吸取足够的教训,这是多么令人震惊的事实。比如本次疫情席卷了全世界,也包括一些正陷入战火的国家。他们一边开火一边指责别人不停火,这样的姿态和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似乎无异。然而,如果我们一旦沉入这个国家的现实,也许就会认为这是一个颇为严肃且事关重大的问题了。

恶经过包装,就能化身为道德。新文化运动之所以对中国历史有极多的叛逆解读(许多解读在我们今天看来非常极端,因为我们又化身为崇尚传统文化的国家了),不是简单地出于对历史的不尊重,对传统的不尊重,更不是简单地认为舶来品比自家更为优秀,相反,解读历史的这些知识分子往往都是极了解传统文化的人。我们现在去看他们的文字,都会惊叹这些人文化功底之深。而我们这些所谓崇尚传统文化的人,虽说写的都是中国字,但一下笔几乎都是欧美味儿。由一批深谙历史的人批判所谓的道德,其背景和内涵不由得不让我们深思。正因为了解,所以只有他们能够从历史中解读出道德的恶来。鲁迅先生把这种恶解读成“吃人”,恐怕不仅是一种形象的比喻而已。比如芥川龙之介在《中国游记》中也曾对中国的人血馒头进行过描写。试问现在让你吃一口沾人血的馒头,你会吃吗?

我们对中国历史道德的解读原本不应该停滞,而不是沦为“中国豆腐有几种吃法”“孙悟空的水帘洞到底在哪儿”“徐福出发地的旅游构想”之类的三流文字。因为,解读中国文化本身就是中国文化延续和发展的体现,这恰恰是一种文化自信的体现。没有一种文化是通过遮羞而建立自信的。对历史的摒弃恰恰是一种恶行,这种恶行最后化为帝王将相的传奇以及民间野史留到后人手上,这不是五千年的厚重,而是五千年的耻辱。

3

群体不仅仅是个人的简单集合。作恶与对抗恶一直是人类进程中的矛盾。大部分时候,这种对抗在群体与群体之间开展,没人有能力了结这个矛盾。于是我们可以看到非常奇怪的逻辑:为了防止恶行,我们必须遵守道德,但为了确保道德能够得到遵守,我们不得不制造新一轮的恶行。人类就像追逐自己尾巴的小猫,在这个过程中逡巡徘徊。这是为什么?因为道德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纯粹。道德一旦上升为意志,成为一种文明符号,它本身就有了利益的趋向。因此,道德掌握在一部分人手中,并且为这部分人服务。换言之,道德不可能遵循所有人的意愿,甚至有时不能遵循大部人的意愿,它是可操控的(但历史证明,有时也存在失控的危险),代表了某个群体的意志。它不是善对恶的约束,而是一种社会规则。比如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细究其意图,实质就是上对下的权威典范,从现在的角度看,和恶无异。正因为它是社会规则,所以就存在超越规则之外的部分,比如仁义礼智信,把它们套用到任何一代君王身上,都会有一种荒谬感。

我们对过去的道德批判似乎非常顺手,因为当初情境已然消失。那么,道德的利益特性在当下能否适用?细究一下当下的道德准则,那些言必称道德的人难道不是因为道德在当下符合他们的利益?或者,至少并不妨碍他们的生存规则?从这个结论中我们还可以探究一种有趣的现象,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刻意隐瞒病情的人,假使他(她)本身并不患病,会不会也对这种刻意隐瞒的行为表现得咬牙切齿?我曾在以前的写作中说过,即使是一个大恶人,总是干些伤天害理的事,他看过一场电影后,恐怕也会对电影中的恶人咬牙切齿的。人们很少能够觉察自身存在的问题,即使能察觉,一旦涉及自身,心理层面也会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其合理化。一旦套用到别人身上,这种合理化的成分就不存在了,只剩下恶本身,仿佛所有的事情逻辑都非常清楚,别人都是傻子,或是纯粹的恶人。

一旦道德成为利益的工具,它本身就不足以成为一把衡量人性的标尺。纵观历史,虽然有各种标尺,但从来都是变化的。道德一直在变化,这种变化不可否认有文明推进的成分,但更多的是利益的变化。那么,一旦恶行符合我们的利益,会出现怎样的局面?那时,我们就会千方百计地包装恶行,使之成为一种道德,哪怕这种道德用鲜血的代价来执行,似乎也没有关系。所以,道德是不可定义的,道德是虚无的,道德是不客观的,它有时会站在恶的对立面,有时却和恶手拉着手,相互合作。恶能够为道德制造利益,道德能够为恶遮羞,道德和恶本身都麻木不仁地忽视了生命的存在。生命的议题,从来都没有进入道德的议程之中。

如果一个社会以利益为趋向,我们就能从各种道德的风向上去看透实质。许多人会以利益为基点,成为利用道德而非遵守道德的人,只要没有羞耻感,道德的冲突就不存在。用俗话说,表面道貌岸然,一肚子男盗女娼,这种现象就会大量存在。这类人不是不知道行为的荒谬与可耻,但因为固有的思维结构和价值认知,他们能够承认、接受并且将这种荒谬合理化。他们对道德规则熟稔于心,在规则之间游走,钻规则的空子,道德成了他们对付别人的武器,而不是束缚他们自身的规范。这样的道德具在巨大的杀伤力,它们本身就是恶。

为了能将这种恶贯穿始终,就需要发动大多数人形成守护道德的群体。这类群体由几部分人组成,一类是同样符合道德利益的群体,他们掌握风向,控制舆论,是群体的大脑;一类是被道德规则洗脑的群体,他们集中目标,发动攻势,是群体中的士兵;一类是沉默的大多数,他们知道道德的冲突,也深知踏入雷池的危险,所以保持沉默。这几类人自觉不自觉地共同铸起道德的长城,一有端倪,必打击之。任何越轨行为都会被看作是对这种道德联盟的挑衅。因为这种道德联盟具有社会稳定性的假象,让人以为这是社会意志力在起作用。在这种假象面前,不可揭开伤疤,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就会甚嚣尘上,因道德而封闭,因道德而窒息,就会成为一种生活日常。这种现象不会因为科技的进步而改变,也不会因为经济全球化而改变,能改变它的只有人的思维。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即使是在一个公认的道德规范下,也并不是人人都能遵守,其间存在一种灰色地带,这是一类人的特权区域,他们都能摆弄各种条目将其完美遮盖。不幸的是,这种稳定性是有极大副作用的。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协调好内心的羞耻感。正如之前所说,人是不可能在道德上做到完美的,不管在任何道德框架下都是如此。这类从小被道德浸染的人,自身既是道德的守护者,也是道德的破坏者。他们被这种相互矛盾的心理弄得痛苦不堪,又无法解决这一心理冲突,就会患上各类心理疾病。心理疾病既是一种社会病,也是一种道德病,它的核心在于患者接受不了当下的自我。比如在一种道德环境下,孝敬父母成为一种规范,每个人不仅需要在行为上遵守,也要在理论上认同,同时还需要不断地表态。但是,这对憎恨父母的人来说不是什么好消息,一旦他暴露自己的憎恨情绪,就会成为众矢之的,但如果他隐藏自己的情绪,就会在人格上产生分裂,因为他必须要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而这合理化的过程又不可实现。夫妻之间的忠诚,对领袖的忠诚,都在这个道德范围之内。

伴随着道德的恶行力量虽然强大,但一直都是隐性因素,尤如地下暗河,虽肉眼不可见但波涛汹涌。它构成了社会运转的要件,成为社会阶段性的特征,这意味着社会这台机器并不如我们想象当中那样完美,并不是每一颗螺丝钉都卡在合适的位置上,众多的边缘人将成为另一道风景,每个人都不清楚这种恶行的矛头有一天会不会对准自己,包括那些道德执着的守护者在内。但是请记住,批判别人的快感是最具有诱惑力的,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恶性的发泄,是一种践踏别人的本能,是通过轻松的方式证明自己比别人要更好更聪明更善良更有正义感的途径。所以,屡试不爽。

4

对于普通人来说,苦难显然不止于此。除了面对道德之恶,我们还需要面对平庸之恶。虽然这两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我们还是需要作一个区分,因为前者侧重社会性,而后者侧重个人性。平庸之恶是汉娜·阿伦特在评论艾希曼时所用的概念,在那本充满了争议的《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中,汉娜·阿伦特一直坚定地认为这个犹太人的刽子手不是一个变态的人,他犯的不是反犹太人罪,而是反人类罪。艾希曼之所以成为一个冷血的刽子手,不是出于心理层面的扭曲,而在于他不懂得思考(请读者注意,汉娜·阿伦特本身也是一个德国的犹太人,也差一点死于纳粹之手,而不是一个在写书时事不关己的哲学家)。

这是一个很值得注意的观点。换言之,不懂得思考才是许多令人发指的恶行得以实施的主要原因。这个观点第一次将恶与个人思维联系在了一起。但问题是,怎样才算是思考?较之于动物,思维既是人类唯一的优势,也是人类精神痛苦的来源,甚至是人之为人的显著特征。在汉娜·阿伦特晚年遗作《精神生活》中,专门就人的思考作了极其全面的阐述。显然,这种可贵的思想并没有形成广泛的影响。因为当时美国的实用主义和欧洲的科学乐观主义不约而同地蚕食了这种精神财富。他们曾经一度以为随着科学领域的延伸,技术层面能够解决人类社会的顽疾,深刻地改变固有的社会结构。比如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极权主义必然溃不成军,比如心理学和神经科学的进步,必然能够让人成为自我意识的主人。如今我们回望上个世纪的这番言论,再看一看本世纪的各种闹剧与悲剧,只能发出一阵苦笑。

如今我们讲提升思维,更多的是从提升做事效率层面入手,思维成了一种工具,行为成了一种手段,最终的目的是达成物质意义的良好生存状态。这是一种可悲的退化,也是实用主义的翻版。实用主义的目的性极其强烈,但凡我们开创一项事业,或者探讨某个观点,其着眼点不是事业和观点本身,而是它们能够带来什么。这种思潮不仅影响了欧美,如今也在东方国家盛行,且愈演愈烈。我们所有的着眼点都在于如何改造外在的世界,如何提升自己的地位,即使是从心理角度讲,也是如此,比如如何让我们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还有更隐晦的,如何让我们生活得更快乐一些。看上去这些需要调用思维的所有议题,其实和思考并无多大关系。思考的前提是对现状的质疑,而不是某种目的的达成。它具有一种内向折射的特征,直指我们的内心,和外界的财富、地位并无直接关系。正因如此,在大部分人的眼里,这种思考显然带不来多大的用处,更糟糕的是,它在初级阶段甚至还会引发思考者的痛苦,我们很容易就会把注意力转移到如何消除痛苦上。消除痛苦的方法很简单,只要回到固有的生活模式上就可以。比如去刷剧、聊天、喝酒等等。

当你认为这种思考毫无用处时,就应该提醒自己,我是不是中了实用主义的毒?当汉娜·阿伦特提出平庸之恶时,她的指向并非艾希曼一人,恰恰相反,她指出了一种时代之病。这种病到现在仍然是不治之症。因为比起作恶,更可怕的是人们并不知道那是一种恶。比如韩国的N号房事件爆发后,有些所谓的会员自杀了。但是他的自杀并非出于愧疚,而是出于一种恐惧。一些邪教人士也是如此,他们残害生命,最终自杀时也是出于某种绝望感,而非是对生命本身的忏悔。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这种可怕不在于人们所指出的那样,他们对生命的漠视,对人性的背叛,对别人的残忍。不,只是因为不思考。可笑的是,在事后指责他们的这批人同样也不思考,所以会得出极其简单粗暴的结论。正因为结论仅仅停留在指责上,没有任何反思,悲剧才会一件又一件地发生,人类成为经常在同一块石头上绊倒的笨蛋。

事实上,天生的心理变态者在整个人类当中占比是极其低下的,而且如果他们在合适的家庭环境中接受教育,也并不会成为所谓的天生杀人狂,那只是小说和影视剧中的一种手段而已。真正做恶的是一批不具备思维思辨力的普通人,只有在恶行被惩罚时,他们才会意识到(甚至也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原来为世间所不容。到这时,恶就会降临到他们头上,他们变成了被绑在罪恶的十字架上的人,因为人类天生有拉人示众的习性,人们只能看到恶人,看不见恶性的本质,他们以为只要将恶人斩草除根就行,因为做恶就要付出代价,但这种复仇的意识恰恰是恶的根源。除此之外,恶是与他们无关的,因为他们对自己的定位是:我不是恶人,所以我不会作恶。我不会作恶,所以我有权利让恶人去死。他们从来没有意识到,正是这种逻辑的存在,恶人永远不可能死绝。

5

一旦人学不会思考,他就会被欲望所征服。对读者来说,较之于道德之恶与平庸之恶,欲望之恶是最好理解的层面。哪怕是一个没有学过心理学和哲学的人,也能轻易地知道欲望会造就痛苦,欲望会让人“犯错”。但人们,包括一些所谓的思想者,往往到这一步就浅尝辄止。于是欲望变成了心中的猛兽,一旦放出笼子,人就会失去精神甚至肉体的控制权。但是人一刻都离不了欲望,没有欲望人类不可能生存繁衍。即使是一个开悟的禅师,也需要吃喝拉撒,欲望和人绝对不是也不应该是对立的关系。

马斯洛很有名的自我需求层次理论,其实就是欲望的层级。但这种层级是存在问题的,只是包括心理学家在内,似乎都很少去怀疑这种层次的真实性。事实上这种层次在当下已经被打乱。比如马斯洛认为,人最基本的层级是生理的需求和安全的需求,最高的需求是自我实现。那么请问,那些贪官被查处后发现他竟然有近一百个情人,这算什么需求(身为男人,我们能想象自己有一百个情人仅仅是生理需求吗)?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如果这句话逻辑成立,难道不是和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相悖?

需求层次理论最大的缺点就是它很难去量化“满足度”。到底是怎样的程度,才算是满足,才能让人去追求下一层次?比如社交需求,它到底是一种需求还是一种手段?如果它是一种需求,断然不需要通过社交达成什么。但社交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具有目的性的,所以才有饭桌文化和圈子社交。人类之所以是群居动物,是因为最初群居能够保证人的基本安全,这之间完全没有先后次序可分。至于追逐爱情和友谊,用社交需求去框定本身就有失妥当,更何况爱情和生理需求息息相关,友谊和安全感息息相关,并不能成为独立的一个层次。马斯洛理论之所以产生,是因为一大批科学家认为人能够将心理进行物理意义上的分解和展示,以一种直观的可操作的具有实验意义的方式推进意识工作。这是西方科学的典型做法。

以需求层次理论为基础去开展心灵工作,恰恰是学不会思考的结果。放眼当下,国内一批心理学家言必谈需求层次理论,这是一种缺少质疑精神的表现。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一点,即心理学是建立在假说上的学问,既然是假说,随时都有可能被推翻。比如在精神疾病中令人胆寒的厌食症,我们完全不知道患者出于怎样的精神机制,否定了自己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一步一步将自己推向死亡。也就是说,人类存在超越物理意义的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不需要他杀,也不是自杀(因为这和患者的意图将违背),而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自己谋杀自己。也许有人会觉得这只是患者的个人化行为,是因为生了病,那么我们去关注一下所谓“健康”的人们,生活富足,身体健康,是否就意味着他对当下的一切表示满足?是否意味着他就专注于自我实现?非也,就连马斯洛自己都承认,达到最高层次的人少之又少。相反,有更多的人害怕失去现有的一切,他们没有一刻感到当下的“安全”。这种“安全”并非是基于随时有人取他性命的担忧,而是对未发生但有可能发生的状况缺少控制权,他们认为当下的一切是不稳定的,如果不努力保障自己的权益,就会失去所有,就会处于弱势。

需求层次理论之所以难以演化欲望的轨迹,是因为这种理论并没有将社会因素考虑在内,哪怕它对社会意义上的社交以及自我实现都有了考虑,却在本质上将个人孤立化了。尽管我们都使用“欲望”这样的概念,但它和本能还是有区别的,它具有十足的社会属性,是在个人的本能和社会融合中产生的独属于人类的方式。因此在阐述欲望之恶时,我们就应该将社会运转机制考虑在内。欲望本身绝对不是一种恶,但如果整个社会都建立在放大的欲望之上,欲望就容易被扭曲。

这里所讲的“放大”,是超越了上层建筑的存在,不是政治制度,亦不是意识形态。但它显然是一种隐性的顶层设计,这意味着社会的发展基于膨胀的个人需求。这会出现一种悖论:任何一本探讨精神修养的书都会采用不同方式告诉我们,需要过一种节制的生活。节制不是为了节省,而是因其有利于精神生活。但如果我们都按照这种方式生活,社会消费水平就会下降,这对经济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经济下行又将损害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利益。同时,这些号召我们节俭的书籍本身就是商业体系中的一环,出版商不会因为你确有所需而出版,对他们来说,你的需求就是他们的利润。这就像一个机构收取高额的学费,告诉你如何节俭,如何降低自己的欲望,从任何角度看都是荒谬且本末倒置的行为。但这种荒谬的现象比比皆是。这种社会发展从目前来看是不可逆的,所有国家和地区都似乎被安放在经济的赛马道上,绝不容停留半步。经济发展缓慢所带来的焦虑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严重,这种焦虑感会感染任何一个社会成员,欲望会随之放大。

同时,社会运转机制也通过各种方式鼓励我们放大自己的欲望。在宣传层面上,我们也成为一匹匹赛马,知识焦虑、子女的教育焦虑、家庭维护成本增长的焦虑、个人职业竞争焦虑等等,都会在我们步入学堂后接踵而至。我们的竞争意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来得强烈,我们不仅害怕自己会落后于人,也害怕子女一事无成,而这种害怕的本质,就是在缺失钱权的前提下,我们势必会成为弱势的一方,之所以如此,是出于我们对社会运转中的不公平不公正存在天然的敏感性。这是强权社会带来的必然结果。

我们祈盼福利社会的早日到来,但福利社会也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不能想象一个经济不发展的社会福利制度健全。即使真的有一天,社会能够替弱势群体进行兜底保障,这其中还涉及个人的尊严竞争和地位竞争,远不是吃饱饭穿暖衣能够解决的。弱势意味着低尊严,这几乎是一条铁律。但这让很多处于底层的人产生了仇恨意识,从仇官可以延伸到仇公务员,从仇富可以延伸到仇名人,这种仇恨心理以怀疑为先导(如为官必贪,为富必不仁),推出莫须有的结论。与仇富仇官相对比的是炫富炫官炫特权的行为,他们通过自己的行为赤裸裸地给弱势群体的仇恨意识提供了依据。事实上,这两类人拥有的是同一种心理,只不过前者想要而不可得,因此不得不将自己的仇恨合理化,而后者则是典型的特权意识,是一种胜利者可以践踏一切的心态。虽然心理相同,行为却进一步加深了冲突,许多恶行正是这种冲突的结果。

这和欲望有关系吗?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得知,它本质上是一种社会观念的问题。这种观念不仅基于社会分配不合理不均匀的现实(分配合理和均匀一直是理想状态,从未实现过),也基于个人心理的恐惧感。从这个角度看,与其说是欲望造就了恶,不如说是恐惧造就了恶。我们之所以会放大欲望,就是源于内心深刻的恐惧感。这种恐惧感不是生而为人的本能造成的,而是社会环境造就的。可怕的是,这种恐惧感一旦形成固化的思维,即使你目前的状态足够安全,即使社会一直保持稳定,恐惧感依然不会立刻消失。

作者简介:王建平,一个普通写作者,著有《请珍爱这样的自己》、《众生之死》等作品,心理学随笔《超限思维》已出版上市。个人微博:http://weibo.com/wasu/

王建平文章专辑:

  1. 观《82年生的金智英》或致女同胞
  2. 悉达多与肖申克——以及思想心理学的起源
  3. 我们该如何脱离苦海
  4. 孩子是神给我的
  5. 蠢货是怎样炼成的
  6. 假如注定苦难 我仍愿意幽你一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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