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知识馆 星光不问 秋天里,我们去读劳伦斯

秋天里,我们去读劳伦斯

文/唐庶民

又是一年金色秋天来,在这美好的季节里,总会期待着美好的遇见,我恰好在一段文字里遇见一位叫约翰·沃森的人写的关于劳伦斯在1924年9月初的一次活动中写的一篇讲演。他是在一个九月天在劳伦斯家乡做的这个讲演,讲演时他朗诵了他欣赏的一段劳伦斯的文字:

“坐在落基山脚下的一棵小雪松下,望着苍白的沙漠渐渐没入西边的地平线,那里沙丘在寂静的初秋天儿里影影绰绰。这个早上附近的松树都纹丝不动,葵花和紫菀花开始在游丝般的晨风中摇曳。这个时候给一份书志撰写导语似乎是自然而然的事。”

据中译者介绍,这是那年劳伦斯开始写《书之孽》一文的开头。在沃森欣赏的英文原文里,这一段只有一个句号,是一个长句子,中间有5个逗号,动词都是现在分词,如果按现在分词翻译,就不是中国话了。因此这位中译者“毅然把它拆成三句话”,让劳伦斯说中国话,这样劳伦斯的优美真诚之言才得以进入我们的视野。劳伦斯先生和中国读者都应感谢这位中译者。

身处葵花和紫菀花丛中,劳伦斯对有人为他编辑书志感到不解。在他看来,出书就是开花,印一版,绽放一次,欢笑一次,然后就是结籽,绚烂从此结束,干嘛要管它是第几版呢?沃森也说,他提前从教授位子上退下来,再也不用写论文论证什么了,他的讲演不是要说服听众,仅仅是道出自己读书后的心得感想而已,读书后各有感触,各有解法,道出自己的感受就好,就像出一次书结一次籽一样,我们读书后种下的是思想的种子。

一朵花儿曾经笑过,笑过了就窃笑着结籽,然后就消失了。什么时候?去了哪里?谁知道呢,谁在乎呢?那获得过生命后发出的笑声就是一切。那笑过了就窃笑着结籽就是一切。

书亦如此。对每个与自身灵魂痛苦搏斗的人来说,书就是书,它开过花,结了籽,随后就没了。

不过,不应忽略的是,从那个秋天开始,劳伦斯的思乡情与日俱增,以后两年中他两次都在9月返乡,游历伊斯特伍德,凝视自己开过花的童年和青年时代,然后回到意大利在佛罗伦萨在秋光秋色中挥笔写下《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沃森认为,这书是继《儿子与情人》后劳伦斯第一次真正书写故乡,回眸自己在英国的青年时代,那麦勒斯的感受是青年劳伦斯与弗里达激情的记录,思想是劳伦斯的思想,而那梅勒斯的外形则是劳伦斯的矿工父亲亚瑟,形神合一的这个形象是真正的英国劳动阶级的“英雄”,同时他让这个全新的英雄与另一个阶级的女人相爱,这一对恋人不再像《儿子与情人》中来自两个阶层的男女互相仇恨,而是爱到极致,等于是让父母在小说中和好。

所以沃森说,这本小说是对《儿子与情人》的重写。劳伦斯似乎是活在了父亲的身体里,梅勒斯是劳伦斯/亚瑟的结合体,而康妮则是弗里达/母亲丽蒂雅的结合。劳伦斯从这最后一部小说里获得了全部的想象的满足。

看到了吧,这一切,都归功于劳伦斯经历的三个秋天,三个九月的怀乡与还乡。这三个九月的怀乡和回乡孕育了那部惊世又警世的《查特莱夫人和她的情人》,经历这三个秋天熏染滋养的自然之花与人性之花终于成熟了,激情中结成了金色的秋之果——如金色内敛、俯仰天地的向日葵自足又自傲,它摇头微笑着,望不尽太阳起处的红色天涯……

如果我们细心去寻找去研究劳伦斯作品中所崇敬的人性与自然,会发现在这九月秋日乡情清峻的外衣内,有一颗燃烧的跳跃的火热的心。这人与自然的本性之苗,其实早在他的小说《太阳》的七月夏日阳光沐浴下汩汩灌浆已然成株了,在他的小说《公主》天地辽远的落矶山的秋野中“自然的人”已推门而出,立于群山之巅的云杉之下。

小说《太阳》,写的是一位美国上流社会女人厌倦了与商人丈夫之间缺乏性激情的苍白生活,带儿子远赴西西里岛接受日光浴治疗。在那里终日裸露身体,接受着太阳的抚慰,生命能量得到恢复,性的意识重又萌发,与当地农夫产生了默契。小说描写女人肉体意识的活动和性意识被唤醒的历程,文笔优美典雅,极具形而上意味。

小说《公主》中则讲述一个出身于家道中衰的望族女子,自髫龄起便被父亲当成公主培养,性情高远但脱离社会生活。作为一个老处女,她到墨西哥旅游时受到剽悍英俊的当地导游的吸引,性意识隐约觉醒,身不由己奉献了自己。但清醒后旧的“公主”意识复萌,意欲逃走。但男子不肯放弃,最终被当成坏人射杀。“公主”从此身心脱胎换骨,彻底改变了性情。

小说中作者对工业文明所造成的危害进行了阐述,同时也表达了对自然的赞美。须强调的是,劳伦斯的众多作品中都包含了花、草、树、木等自然的元素,这些都是他在进行创作时所需要的背景。比如他的作品《儿子与情人》中,男女主人公所发生的一切都用森林作为背景,还有《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一作品也是以森林为背景。

劳伦斯比较崇尚的是血性,也就是人类的肉体和直觉,认为一切都要从本能出发。在他的观念中,大自然就是生命之源,充满着生命力。他认为大自然是人们的避难所,无论发生什么困难,都要在大自然中寻找自我,遇见光明。女性和自然是具有密切联系的,经历相似。因此,在《公主》中,劳伦斯将大自然作为公主寻找自我的场所。

小说中,在父亲去世后,公主的内心出现了自然本性,对旅行充满向往之情,她的心告诉她要朝着西的方向前进。在文章的后期对公主上山之旅进行了详细的描述,特别是对秋日的森林,作者运用了大量的笔墨,不但表达出作者对大自然的敬畏和赞美,而且还表现出公主敏感和矛盾的心理。该作品的森林和其他的作品所出现的森林存在差异,不但对大自然的美进行了充满生命力的描写,还加入了对自然界冷漠和威严的部分,更进一步表现出公主的复杂心理活动。秋日的深山气候恶劣,但是公主对其充满了好奇,所以要求罗麦洛带她上山,这好像就暗示出该段旅程的不平凡,会使得公主发生巨大的改变。牧场富人云集,深山的环境与牧场产生了十分明显的对比,公主上山就意味着自然状态的回归。旅程中,公主先是对森林充满了好奇心,一边走一边欣赏旅途的风景,山谷里满是云杉,林间闪烁着阳光,夜幕降临时公主被山间的威严氛围所震慑。这些环境的描写,充分表现出公主旅途中的艰难和矛盾心理。

来,莫怕辽远寂寞,让我们且到劳伦斯的《公主》里的西南广阔地域中,看一看小说的男女主人公远上重重秋山,走过道道丛林溪涧共赴云杉之乡的身影,一览那深秋的炫目山光。——“那儿有水吗?”她问。
“有,有一个圆圆的水潭,就在云杉树下。雪化了以后,水就流进潭里。“远吗?”她问。
“远,挺远的。你看那道山梁,”
他转向大山,很优雅地抬起胳膊指指遥远的西面说:
“就是那道山梁,没有树,只有那一道岩石。你翻过那道山梁,往前走,下去云树就是那座小木屋了。我父亲从一位破产的矿主手里买下了那块矿床,可谁也没在那儿挖到什么金子,从此再也没人去那儿。待在那儿太孤独了!”
——“这三个人一路缓缓的跋涉着,朝着太阳走去。阳光在莽莽群山上洒下金黄的斑点。侧山坡早已亮起此黄色。天上淡淡的黄光与这黄色一起燃烧着。正面山坡笼罩在阴影里,山坡上橡树丛里有点点红色若隐若现,杨树泛黄了,松树绿得浓重,岩则显出灰蓝色。整座峡谷呈现出墨绿色。
——小溪涨得满满的,湍湍流淌。偶尔马会叼一口路边的青草。路变得越来越窄,路上石头很多,石块都挤在一起。越往上走天就越黑、越冷,树枝盘根错节地缠作一团塞满了峡谷。他们进了三角叶杨林里了,林子垂直平缓地向上伸展,长得非常高,树梢是金黄色的,上面辉映着阳光。可是在马匹攀登石岩的地方,在树林中,水边仍然投射着绿影,偶尔会碰上垂落下的灰色穗状物,这里那里会有一枝淡淡滴着汁的鹳草花在树枝间和处女地的碎石上闪现。公主的心浸入了冰凉气息,她意识到这片处女林中充满了腐烂和绝望。
——他们在峡谷中纷乱密布的树影中静悄悄地向上攀登,周围只听到马蹄声和过小溪时飞溅的水花声。有时在过溪水时公主会仰望上面,每次她的心都会滞住。高空中,山巅闪烁着金黄色,金黄的山顶上点缀着黑色的云杉,那清晰的轮廓几乎就像点点水仙,与公主所处的阴影上方那静谧的青绿色交相辉映。
——天空瓦蓝瓦蓝的,耸入云天的山顶就像一片柔软纤弱的童话地界儿,可是,远处耸起一片大山坡,山坡上覆盖着毛茸茸的云杉,岩石间布满了灰色的死树,物孕出黑色,这黑色上点缀着些儿金黄。美丽但暴虐、沉重、残酷的大山,时而也会动些温柔来。马就在东色股的云杉中跨来跨去地拣看落脚地。
——眼前的尽是群山、莽莽苍苍,巍然矗立.错综叠嶂,没有生命、没有灵魂。云杉都加色的羽毛下是一片片的积雪。毫无生气的峡谷里,一壑岩石和云杉。圆形的、陡峭的山头此起彼伏、团团簇簇,就像静卧着的牧群。
——越来越多的沙漠和绿色的山岭,在脚下远地闪着微光,沙漠那庞大的、苍白的闪光体渐渐西斜,那非人的广漠世界太可怕了,它闪烁着,一片苍白,如同一个巨大的磨砂体。左首,是混沌起伏叠的群山,都屈膝在脚下。
——他们靠近了苍白、圆圆的小山包,这里点缀着黑色的矮松和雪松丛。马蹄踏得石头得得作响。偶尔会遇上一大蓬肉叶刺茎藜丛中伸出的毛茸茸金黄花束来。他们拐进蓝色的阴影中,忽而又上了陡峭的石坡,把苍白的世界甩在脚下,甩得远远的,然后下到了圣克里斯特堡大峡谷的阴影中。他们在峡谷中纷乱密布的树影中静悄悄地向上攀登,周围只听到马蹄声和过小溪时飞溅的水花声。
——黑马在前方隐现,马尾在摇动。一些正飒飒地落下黄黄的圆叶儿,像花瓣儿成着,一样,前面的山坡一片金光闪烁,像一张柔软的狐皮,像水仙,在高山上的阳光和风中生机勃勃。
——近处的大山坡上涂抹着金黄和黑色,那是云杉的颜色.像一只飘忽不定的鹰,山坡上的颜色在闪动。透过峡谷的罅隙,可以看到远处淡青色的沙漠,那沙漠形似一只蛋,还能看到里约格兰德峡谷那黑色的裂隙。更远,更远些,那蓝色的群山,如同地平线上耸起的天使的篱笆。
——终于来到了山顶。远处的大凹谷中充满岩石和枯死的树木.群山抵苍穹。近处是茂密的云杉,脚下是顶峰下的山坳,坳底平缓,长满了枯萎的草丛和枯黄的杨树,小溪像一条线一样从这个小峡谷中的岩石层中汩汩流出,淌到低处峡谷中的岩石和树林里。
——地周围笼罩着一派童话般的温柔气氛:枯黄的小草纤细缠绵,细嫩的杨树干上正落下金光闪闪的叶子来,柔细的溪流潺潺淌过枯草丛。
上去这里恰似一个小小的天堂,你也许会看到鹿、山羊或别的野生动物。
——沿一条古道走下去,他们来到云杉树林边的阳光下,这里有一间小木屋。小小的、光秃秃的峡谷底部有一块灰色的大岩石和一堆堆的碎石,还有一潭绿得发黑的涧水。这里满是原始森林那奇特的肮脏景象,布满了牲口的粪便,是野性世界的肮脏。
——阳光就要离去,阴影笼罩了小屋,笼罩住了她自己。给峡谷染上暮色,头顶的山峰却仍然是一片辉煌。

故事的高潮和结局就发生在山顶木屋中,发生在这片野性原始的山顶。大自然呼唤着他们,大自然又催促着他们,公主与罗麦洛就是应和着大自然的节奏走过漫长的山路,在这里完成了脱胎换骨……

劳伦斯的这篇《公主》和《太阳》与他在美洲时期的代表作《羽蛇》和《骑马出走的女人》基本属同一时期作品,与此同时他还写下了散文名著《墨西哥的清晨》。把这个短篇与他的一系列美洲-墨西哥-意大利题材的作品相联系,就能看出这篇作品如同一套华美贵重的首饰中一个精巧的双玉坠,写了白种女人对原始自然力量的膜拜,作品中处处流露出原始主义旨趣,似乎在乞灵原始力量对他认为濒临灭亡的欧洲文明实施拯救。小说都精心营造了一个富有原始神韵的现代伊甸园,女人在这样的氛围中失去了文明重压下的自我,开始向自己的女性自我回归,这个过程纯美如斯,宛如童话,这个“人的女儿”似乎在这样的地方被唤醒,几乎找到了“上帝的儿子”,一个是半人半神的墨西哥古老种族的后代,但她最终又都在现实的重压下屈服了。她虽然意乱迷狂,但它成为一支秋歌序曲。

几年后的秋天,《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女主人公康妮终于成熟。康妮这个“睡美人”的童话原型人物的变种,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上演了一个成人的童话,康妮与麦勒斯癫狂般的性爱戏剧背景——那片森林和林中木屋不啻于现代社会的一个伊甸园。劳伦斯对于神明的寻找从墨西哥的雪山到意大利橄榄林覆盖的西西里岛,最终回归英国中部的舍伍德森林,将童话的模式嵌入残酷的工业主义煤乡里的一片净土,完成了康妮与麦勒斯的现代神话。因此可以说这个女人是未来的康妮的一些基因,而童话公主的白马王子则被置换为富有原始生命活力的现代隐士和局外人,他们的社会身份甚至都是“下等人”,但他们游离于社会之外,超然、本能,充满着冥冥的血性力量,似乎肩负着唤醒“人的女儿”的重任,扮演着某种“上帝的儿子”的角色。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生命历经春天的酝酿,夏天的成长,到此秋凉气清之时终于结出颗粒饱满的种子。生命自然的本色和美好在秋天实现完美的统一。劳伦斯用他的艺术世界告诉我们:自然的生命朴真美丽,自然的生机万古常新,自然的芬芳沁人心脾,人性的本色五彩绚烂!

好了,读了劳伦斯的作品,享受一场秋光的洗礼,让我们感到天高地阔而内心充实。秋天里,让我们读书去,让我们去读劳伦斯,去精选劳伦斯的几个秋天,我们读他的《公主》,读他的《查特莱夫人和她的情人》。我们踏上深秋落矶山的遥远的山路,到山里去,到生长着云杉的山上去,到门前流淌着清澈溪水的山顶木屋去,对,受冻去,对,黑暗去,对,寂寞绝望去,对,作爱去!

秋天里,让我们读书去,我们的思想在这里结籽。

星光不问记:好的读后感就是这样,哪怕从没看过这几本书,也能从这文章里看明白那了不起的东西。虽然我们不能闻着果香就懂得这棵树的整个成长过程,但我们却知道了这棵树最迷人的味道是什么了,想来如果你喜欢,总会在时机契合的时候去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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