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这是来自星光不问思文群( 群号:188145065)群主书卷多情似故人写的动人的故事。欢迎大家加入!
文/书卷多情似故人
人说,人老了就会记性不好,会想不起很多事情。
其实狗也是如此,现在,很多事事情都在脑海里迷糊了,比如现在我就想不出来:当年,我到底有几个兄弟姐妹,好像是五个兄弟,一个姐妹。又好像是六个兄弟,一个姐妹。看来,我是真的老了,时光犹在,而我和我的故事,都已经飞逝。
我很幸运,因为在所有的兄弟姐妹中,我是第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有时候运气很重要,在这个缤纷的世界里,比如我,因为我是老大,所以我要比其他的兄弟姐们做什么事情都早一步,在一定的环境里,只要你比周围的同类快那么一点点,那么,你就能多得到更多的东西。比如我:我能多吃一顿饭,我能多享受一天阳光,我能更早的学会一点如何讨好主人的本领。
所以,我长的要比其他的兄弟姐们都要大,看起来也比他们都要强壮,感觉起来也比他们都要聪明。事实上也似乎如此,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老三。
老三跟其他小狗不一样,或者说,老三跟我们所有的小狗都不一样,老三很多时候喜欢孤零零的在一旁打量着周围的一切,他的眼神跟我们都不一样,后来我大了才知道,这个就叫警惕。
我和我的兄弟们一天天长大,我们的饭量也越来越大,饭就那么多。很多时候只有最厉害的家伙才能吃的更多,大部分的时候,都是我吃的最多,因为当一堆小狗围着饭盆吃饭的时候,想要吃的多,不光要有运气,还要有技术,比如我,我就知道,当我把前爪和脑袋一起塞到盆子里的时候,不管其他兄弟姐们如何挤,不管他们如何把盆子推倒那,我都会是吃的最多的一个。我觉得其他兄弟姐妹太笨,因为他们只是靠本能去抢去争,他们也永远不会跟我一样,知道把前爪放进食盆,他们都不会思考,为此跟其他小狗比起来,我很是得意,老三除外。
我之前就说过,老三跟我们不一样,很多方式上,都不一样,包括吃饭,老三饿的时候会很暴躁,他在抢吃的时候会发飙,虽然大家都很小,但是谁太靠近他,他就会放开食盆,一顿追咬。慢慢的,再一起吃饭的时候,谁也不敢靠他太近,包括我,虽然我看起来要比老三要大,看起来要比老三更有力气,看起来也比老三更有气势。但是我知道,我打不过老三,其实很简单,就跟你们人一样,很多人看似强大的外表,只是为了保护他们柔软的心一样。我们所有的兄弟姐们的眼神都是温柔的,而老三不一样,他和他的眼神都很野。
日子就这么过着,现在想起来,那时候还挺热闹的,有父母,有兄弟姐妹,天天除了吃就是玩。那时候,我还不懂,什么是命运,那时候我还是一只懵懵懂懂的小狗。
是啊,那时候真快乐,现在回想起来也的确如如此。可惜快乐总是不能长久的。
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二个月的时候,我们的宿命就已经来临。父母告诉我们,我们的宿命就是遇到一个新的主人,跟他们回家,这个就是作为狗,不可抗拒的宿命。
那一天的天很蓝,我记得很清楚,我们在院子嬉戏着,院子里来了二个人,一个男的,一个女的。女的拉着男的手,靠在一起,好像很幸福的样子。
我喜欢那个女人的味道,我喜欢那个女人的眼神,就好像我的眼神一样,很温柔,或者说,其实我就是喜欢上那个女人了,很多事情是没有理由的,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如此,没有理由,比如,女人有时候被人叫做月月,被人叫做香香,被人叫做各种其他的叫法,其实我都不喜欢,因为后来我知道其实女人很懒,喜欢吃饱了躺着哼哼,我最喜欢的就是男主人叫她的叫法,叫她小猪。
我第一个冲了出来,爬在女人的脚背上,要跟她玩,其他的兄弟姐妹也跟着来凑热闹,给女人围住了,看的出来,女人很开心。
女人蹲下身子来,伸出手指头,跟我玩。我喜欢跟她一起玩,虽然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其实她的脾气很坏,虽然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其实她以后总跟我凶,虽然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其实她也是真的喜欢我的。人和狗的命运或许就是这样,不是由我们自己来决定的。
作为个头最大的,看起来也最聪明的,乖起来也最温顺的我,毫无疑问的被女人选上了。
因为个头聪明以及温顺,都是成为一条好的谢尔德兰牧羊犬的最基本的标准。
男人说女人太笨,不太会养小动物,一个小狗会寂寞,就更不好养活了。他决定再选一条,好让二条小狗有个伴。
男人眼睛瞄了一圈,一把抓起单独坐在一旁的老三,老三呜呜的叫了起来,但是毛皮被抓的严严实实的,虽然爪子乱踹,但是还是动弹不得,男人说,就他吧,这群小狗里最凶的,也就是他了。我有点害怕男人,男人话不多,但是我能感觉到,他跟老三一样,骨子里都有一股让我害怕的东西。
女人很开心,她摸着我和老三的脑袋,大部分都摸在我头上,我知道,其实他是更喜欢我的,在这个最初的相遇里。
就这样,我和老三有了新的家,女人让我们称呼她为麻麻,称呼男人为爸爸。虽然我那时候,还不懂,什么叫麻麻,什么叫爸爸。女人让男人给我们取名字,男人想了想,给我取了个名字叫一诺,给老三取了名字叫千金,连起来就叫一诺千金。
新的生活就这样开始了,我和千金都过的很好,麻麻没事情就跟我们玩,给我们好吃的,我和千金都很喜欢她。爸爸很忙,几天才能看到一次,每次麻麻开门,千金总是汪汪的开始警惕的叫,而我傻呼呼的往进来的人脚上扑,因为我觉得这个世界是美好的,一切都是快乐的。
我很少跟千金在看法上一致,不过两件事除外,一是我们都喜欢麻麻,二是,我们对爸爸是又爱又恨,套用一句麻麻说爸爸的话,就是他是个烦人的玩意,在这个观点上,我跟千金还有麻麻,意见惊人的一致。
爸爸空闲下来看麻麻的时候,总是顺带看看我们,也顺带折腾折腾我们,他总是能相处稀奇古怪的办法,让我们痛并快乐着。比如,有一次,他拿出了一根狗咬胶做成的骨头,一闻到骨头的味道,我的口水就流了下来,什么是快乐,每个人的答案或许都不一样。对于我们来说,啃骨头,就是快最大的快乐。还没等下仍下来,我就朝骨头扑了过去,扑的过程中,我瞄了一下千金,心里一凉,因为,我看见,千金眼睛都绿了。有时候,狗跟人一样,总有你为之而值得拼命的东西,比如:眼前的这根骨头,虽然我知道我可能打不过千金,但是就算打不过,我也要自己去拼一拼,因为拼一拼可能会失败,但是如果你不拼,那肯定什么都得不到。
当我用尽全身解数,好不容叼住骨头,跑到墙角,用屁股把千金顶在外边,准备享受骨头的时候,一个松懈,骨头没了。我本能的扑向千金,我以为骨头被他抢去了,发现千金躲开了,后来千金跟我说,其实我有时候也挺可怕的,因为他发现,我红眼了也是如此的有气势。
我告诉千金,当你实在想得到一件东西的时候,你也会如此。
不好意思,说远了,回到原来的话题,等千金躲开,我发现,原来骨头也不在他那里。
原来,爸爸给我们骨头的时候,他用绳子栓在骨头中间,当我们谁抢赢的时候,他就偷摸的一拉绳,把骨头没收了,让我们周而复始的继续被他折腾。
那时候我们好像都很无知,但是我们好像都很快乐,或许无知有时候并不是一件坏事,它也可以让你很快乐,你说是吗?
或许日子一直这么下去,没什么不好的,至少我这么认为,爸爸很忙,但是总是会抽出时间来看看我们。麻麻虽然是大家小姐,什么都不懂,但是一样给我们照顾的好好的。我一直固执的认为,那时候,是我最快乐的时候。虽然千金表现的比我更勇敢,更聪明,更招惹麻麻和爸爸喜欢,虽然这个家伙睡觉都欺负我,喜欢把他的脑子放我肚子上,虽然我也开始嫉妒它,但是我觉得没什么不好,因为我是哥哥,因为我的个头要比千金大的多,因为我觉得我要照顾千金。因为爸爸曾经对喜欢没事情就花痴的麻麻说过,情深不寿,慧极必伤,人和小狗都是如此。爸爸说我有福,说我虽然傻一点,笨一点,但是有福,而千金不一样,它太聪明,也太机灵,所以爸爸取名的时候,就给他分了好名字,希望他能够像千金大小姐一样安然的成长。
套用一句狗世界里的老话,狗的这一生,往往就是苦难从从,这个是颠沛不破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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